| 关于公布2007-2008学年第二学期(19-20周)期末考试日程的通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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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发出日期:2008-06-1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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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院系:
2007-2008学年第二学期(19-20周)期末考试定于6月30日-7月11日进行,具体考试日程详见附件,监考教师、学生也可通过个人信息系统查询。
请有关同学认真查看考试课程信息(课程名称、学分)、考试时间、地点等,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,学生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证件(身份证或学生证)。如有考试时间冲突,请到考试中心备案。
凡本学期有不及格成绩的学生,请在个人信息系统内浏览成绩时提交补考或重修,凡提交补考者将在下学期开学初参加补考,凡提交重修者请在下学期或下学年参加重修考试,未提交者视为参加重修考试。
请相互转告。
教务处-考试中心
2008年6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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